TL;DR
香港冇「兼職僱員」嘅法律定義——你喺法律上同全職僱員係同一類人。關鍵係「418條例」:如果你連續受僱4星期、每星期工作18小時或以上,你就受《僱傭條例》全面保障(有年假、病假、遣散費等)。僱主常見嘅走法律罅手法包括:故意唔寫合約、安排每星期工作少於18小時嚟避418、將你歸類為「自僱人士」而唔係僱員。最低工資$40/hr同MPF供款係任何工時都適用嘅基本保障,僱主唔可以逃避。本文完整拆解。
一、418條例——兼職僱員最大保障
「418」係《僱傭條例》連續性僱傭合約嘅條件:
418條件:
4 = 連續受僱4星期 或以上
18 = 每星期工作18小時 或以上
符合418 = 同全職僱員一樣受《僱傭條例》全面保障:
- 有薪年假(每年最少7日,之後遞增)
- 有薪病假(累積,每日病假津貼=日薪80%)
- 有薪法定假日(每年13日)
- 遣散費 / 長期服務金
- 懷孕保障(產假)
- 不合法解僱保障
二、走法律罅手法同對策
走法律罅1:故意唔寫合約
應對:僱傭合約唔一定係書面。即使冇書面合約,口頭僱傭關係 + 你實際工作嘅證據(銀行過數紀錄、whatsapp安排工作嘅對話)都係有效嘅法律證據。
走法律罅2:安排每星期工作少於18小時
應對:如果僱主故意將工時壓低過18hrs/week嚟避418(但實際需要嘅工作量唔止),可以考慮向勞工處投訴。勞工處會審視「實質工作安排」而非只睇合約字眼。
走法律罅3:將僱員歸類為「自僱人士」
呢個係最大嘅漏洞。如果僱主話你係「freelancer/自僱」而唔係僱員,你就可以被剝奪所有僱傭保障。
「僱員」嘅法律測試(Multiple Factor Test):
- 你係咪由公司控制工作時間、地點同方式? → 如果係,你傾向係僱員
- 你係咪自己提供工具? → 如果由公司提供,傾向係僱員
- 你係咪承擔業務風險? → 如果冇,傾向係僱員
- 你係咪可以請人代你做? → 如果唔可以,傾向係僱員
三、最低工資——$40/hr(2026年)
最低工資適用於所有僱員(不論全職/兼職/散工/實習),包括:
- 時薪制員工
- 日薪制員工
- 件薪/佣金制員工(計算平均時薪,必須≥ $40/hr)
如果有薪休息日或法定假日,呢啲時間都要計入工作時數(即係僱主唔可以用「今日放假唔計錢」嚟拉低平均時薪)。
四、MPF強積金
MPF供款門檻極低:
- 只要你嘅月薪超過$7,100(2026年),僱主就必須為你供MPF
- 僱主供5%、你供5%
- 即使你係做1日嘅散工,只要當月收入超過$7,100就要供
「日薪$300,月薪$6,000,冇MPF」— 除非你月薪低過$7,100,否則僱主違法。
五、FAQ
Q1:試用期內被炒有冇保障? A1:試用期首1個月:冇通知期或代通知金。試用期第2-3個月:需7日通知。請注意呢個只係通知期保障,唔等於你可以被任意炒——不合法解僱保障仍然適用。
Q2:兼職做咗好耐但一直都唔符合418,點算? A2:可以同僱主傾,要求增加工時以達到418保障。如果僱主拒絕,你可能需要考慮轉工。
本文資料截至2026年5月,法例條文以《僱傭條例》最新修訂為準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