续签基本要求
高才通计划的续签申请通常须在现时逗留期限届满前四星期内提交。申请人及受养人(如有)须在递交申请及领取签证时身在香港。
合资格的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
- 在提出申请时,申请人已根据高才通计划获准在港逗留不少于两年;
- 申请人在上一评税年度的薪俸税应评税入息达港币200万元或以上。在此情况下,申请人一般会获准延期逗留六年。
符合上述顶尖人才类别资格的申请人,须在申请时提供证明文件,包括上一评税年度的薪俸税应评税入息达港币200万元或以上的证明,例如由税务局发出的薪俸税评税通知书。
受雇人士的雇佣要求
以受雇身份申请续签的申请人,须提供现时聘用公司发出的证明信,列明申请人的职位、每月薪金及其他福利。
所有申请人均须提供在港工作的证明。对于受雇人士,通常须提交:
- 列明职位、每月薪金、其他福利及雇佣期的雇佣合约;
- 载列最新支薪记录的公司证明信,须使用公司信笺、由获授权人士签署并附上公司盖章。
受雇于非香港企业的内部调职安排人士,即持有高才通来港签证、并在港全职工作,但其雇佣关系、支薪及外派安排源于非本地企业,亦可能符合续签的受雇要求。
居住证明
申请人须提供在港的居住证明,例如印有申请人姓名的租约、差饷单或住址证明等文件。

避免断签的实用策略
申请续签时提供的文件必须准确且完整。所有提交的文件须为正本或清晰的副本。如文件并非以中文或英文书写,则必须附上经由认证的英文或中文翻译。入境事务处保留要求申请人补交其他证明文件的权利。
为确保续签顺利,申请人应提前核对所需文件清单,并在现时逗留期限届满前预留充足时间递交申请。